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25-04-30 16:26:36我是接受
我的理由:
1.兩岸永久和平的解決方案 子子孫孫不用每天擔心要戰爭。
2.既然沒有台獨選項 本來就是走向統一。不考慮武力統一。那就是和平統一。
3.維持現狀?太鄉愿了。十年前的「現狀」跟現在一樣嗎?不要自欺欺人了。那是小朋友
以為每天一樣。長大點吧。人生哪有每天一樣過年?
如何做? 見仁見智
1.化解敵意 簽署和平協議 雙方互設官方辦事處
2.協商統一 因為兩岸憲法都是「統一前」的字眼。所以統一憲法勢必得新制定。共同制
定新憲法。
3.新憲法 要叫什麼國名都可以談。
4.要給臺灣最高等級的自治地位。
上策:烏克蘭(有聯合國席次)共享中國主權
類似國協
中策:波多黎各 美國自治邦
下策:台灣特別行政區(沿用既有制度)
以上給大家參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