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tushi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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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就是回到一個問題
: 帳本或金流可不可以是貪污證據=>可以
: 白手套或經手人證詞可不可以是貪污證據=>可以
: 行賄方的證詞或金流可不可以是貪污證據=>可以
: 但會有一個關鍵,幾乎所有的貪污案,除了像徐永明那種約定好了卻還沒給錢或著反悔的
: ,不然幾乎都找得到實體的贓款或去向(當然也有少部分例外,例如陳水扁龍潭案)
: 所以只有帳本(本案為excel),人證都否認,那證據力就會顯得薄弱,總不能憑一人之詞
: 或一份文件就說你貪污,(正常的)法律為避免誣陷,找到實體贓款或金流在收賄人家,
: 才是最有力的(通常為現金,沒人笨到收賄用銀行轉帳的)
: 問題在於京案的相關事證如下:
: 1. 應曉薇部分:收賄人應曉薇不認罪,行賄方沈慶京不認罪,經手人吳順民不認罪,「
: 贓款查到在應曉薇成立的基金會內」
: 2. 柯文哲部分:
: a. 「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贓款找得到金流(定義為民眾黨政治獻金)」,行賄動
: 機目前看不到朱亞虎證詞。被借人頭不認罪(張志澄),沈慶京不認罪,李文宗不認罪,
: 柯文哲採無罪抗辯
: b. 1500萬部分,贓款「找不到」,行賄者沈慶京不認罪,收賄者柯文哲不認罪,僅有exc
: el記載經手人為許芷瑜,無明確交款時間與地點(起訴書之某時地)。
: 所以您看懂了嗎?對比其他兩個案子,目前1500萬案子內,僅有一個excel是證據,其它
: 沒有找到事證啊。其他兩案贓款都在收賄人處(當然我不認為210萬是贓款,但這不是今
: 天要討論的內容,有機會再談吧),1500萬怎麼就是找不到,搜遍了柯文哲、陳佩琪、民
: 眾黨、甚至威京公司、鼎越的金流,沒有就是沒有,所以檢方還編了一個沈慶京的根本對
: 不上時間的1600萬金流,竹篙裝菜刀。(沈慶京是每個月都會支出一千多萬現金,沒有在
: 特定時間點有特意的1500萬金流產生)
: 所以你懂檢方為何要先形塑許芷瑜受柯文哲命令潛逃了嗎?因為1500萬案想要進一步鞏固
: 證據,檢方就是要說許芷瑜為經手人,只有她才知道錢在哪裡,所以她不回來,檢方就查
: 不到錢在哪,只好一直押著柯文哲,都是柯文哲害的,都是柯文哲叫她藏錢所以才讓檢方
: 找不到。柯文哲好壞壞,把柯文哲關到死。
: 所以如果檢方想要真的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柯文哲收賄,怎麼可能會不想要許女回來?
: 準備庭那個許芷瑜回台的證據為何這麼驚人,就是1. 許早就離台2. 回台沒人知道3.回台
: 是買來回機票,根本不是受柯文哲之命而臨時出逃。這足證許女跟京案1500萬一點屁關係
: 都沒,所以檢方才會心虛的隱藏許女男友供詞,用錯誤的證據引導院方羈押柯文哲長達八
: 個月。
: 回過頭來,你把許芷瑜的角色從1500萬案子內拿掉,你還會覺得1500萬這個各項事證是足
: 夠的嗎?各憑心證吧!
: 一定會有傻鳥說什麼妙天給幾千萬,陳盈助幾百萬,踩飛輪交錢,說我眼瞎看不到
: 我講一百萬次了,除非你證明妙天等人跟柯文哲有對價關係,否則那幾千幾百萬跟你辦募
: 款餐會收到的錢,在法律上意義是一樣的。當然柯文哲違法沒申報是犯法,違反政治獻金
: 法罪證確鑿,但這跟貪污一點關係也沒有,不要再胡說八道了。
: 以上,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講到爛了
一般公務人員如果吃貪污都是收賄+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組合套餐
因為錢不會自己變不見 就算變不見也只是變成古董字畫黃金珠寶首飾之類的
不然就是像阿燦在家裡暗櫃找到大筆來源不明現金這種
阿柯文哲也沒有找到1500BCs
化糞池也沒有找到大筆來源不明現金
橘子也不可能帶著大筆現金離境
除了柯聲稱沒申報的政治獻金拿去作為黨務運作跟選舉支出外
我真的想不到還有什麼可能這些錢找不到
那你檢方也找不到金流 老實說真相昭然若揭了
剩下就是看台灣司法可以墮落到什麼程度而已
我知道很多人賭爛柯臭嘴
但我們還是要本著事實跟邏輯論事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