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mic (螃蟹)
2025-04-29 09:56:08這種事不可能一國兩制
所以會有以下情況
某A市收到經費 拿去大撒幣
某A市未向健保署繳費
某A市民繼續使用健保
保費調漲 全民買單
這是一個獲利200%事業 你不作嗎?
※ 引述《orze04 (orz)》之銘言:
: ※ 引述 《CF661020 (秋風之痕)》 之銘言:
: : 賴清德對此表示認同說,健保永續問題,醫療本身就是「以人為本」,在健保體制下醫療
: : 行為不可改變此一精神。健保施行30年,當制度到某一種程度,是否要走出最後一步?就
: : 是由各區自己管理收到經費,南區收到總額,由南區自行負責,不必交由健保署、再讓健
: : 保署核定,讓各區管理。
: :
: 戶籍地和就醫地點不同呢
: 假設一個人的戶籍地在高雄,繳健保費是繳給高雄,如果他在台北就醫,這個人可以用健保
: 嗎?
: 台北可以說「你沒繳健保費給台北,不能使用本市的健保」?
: 那一些醫療資源比較缺乏的縣市真的要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