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台南綠能違法拖1年 繼續發電 經濟部裝死

作者: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2025-04-25 18:05:08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685
https://youtu.be/tFLmmdmYcv0?&t=512
黃國昌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和經濟部次長何晉滄 (後半段的逐字稿 8:32)
黃國昌: 去年的時候,您剛上任,我在這邊質詢的時候,我給你提了1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那個嚴肅的問題是,發展綠能,我們要嚴加打擊不法,我百分之百贊成。但是,力暘光
電、蔡英文後援會會長、英系的權貴搞的力暘在台南那邊的光電廠,現在確認是違法取得
的。我去年五月的時候請教你,說這個違法的電業籌設許可要不要撤銷,你說你會回去依
法處理。快1年了,目前處理的進度如何?請說明。
何晉滄: 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我們有要求台電,在法院判決還沒有確定、還有本部還
沒有核發電業執照之前,我們絕對不會……
黃國昌: 這個是去年的進度,你拖了非常久了。現在我只有兩個基本的問題:第1個,這
個電業籌設許可是不是違法取得的,是還是不是?
何晉滄: 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有函請台南市政府這邊……
黃國昌: 所以是台南市政府在包庇嗎?
何晉滄: 報告委員,這個是需要經過1個認定……
黃國昌: 當然嘛!所以你說去年站在你旁邊的院長說要依法處理,我也給院長時間依法
處理了,處理到現在快1年了,1年處理不出來!
卓榮泰: 報告委員,剛剛次長有說過,在法院沒有判決之前,我們不會再做任何...
黃國昌: 等一下!要說明清楚,現在法院在係屬的案子是刑事訴訟程序,那是有關於
有沒有犯罪行為的事情。我現在在跟你講的是行政處分的合法性,行政處分的合法性
,要不要撤銷行政處分,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是誰的權責?那不是行政機關的權責嗎?
何晉滄: 是,報告委員……
黃國昌: 給你去調查1年調查不出來?
何晉滄: 其實我們目前來講,已經是停止他目前的1個申請的狀況了。
黃國昌: 對啊,你說停止他申請的狀況,現在是不是持續在發電?
何晉滄: 是持續在發電,但是我們……
黃國昌: 這種違法的廠商,你電業籌設許可違法取得,你還不撤銷,你不是包庇,什麼
是包庇?我有說錯嗎?
何晉滄: 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要依法行政……
黃國昌: 當然要依法行政!所以我想問你……
何晉滄: 所以他申請的資料,我們要經過確認……
黃國昌: 等下,這個行政處分是合法還是違法,還是你不知道?只有三個答案:這個行
政處分合法、違法、我不知道,哪1個答案?請說明。
卓榮泰: 是否依照……(話未講完)
黃國昌: 全部都在講廢話嘛!
卓榮泰: 判決之後,我們會做進一步的處理……
黃國昌: 院長,我再跟你講1次,刑事訴訟在處理的是什麼?在處理的是有沒有犯罪行為
的問題,行政處分合不合法是行政機關的權責,這是行政程序法的ABC。
我再問1次,這個行政處分合法、違法,還是我不知道?1年了!
卓榮泰: 剛剛次長的答覆是,我們已經暫停他現在所有的程序了……
黃國昌: 對不起,我問的是A問題,你們一直在回答B問題。這個行政處分合法、違法,還
是我不知道?
卓榮泰: 行政處分是否有瑕疵,現在正在調查當中。
黃國昌: 調查1年耶!
卓榮泰: 剛剛已經說了,他現在已經暫停了。如果他刑事處分有出來的話,判決出來…
黃國昌: 現在你們跟全國的公司都1樣,行政處分即使有違法,我主管機關我還是沒人要
撤銷,我能幫你拖就幫你拖,電繼續發,有這樣搞的喔?來,我直接給你看!
卓榮泰: 我們沒有拖延的責任……
黃國昌: 沒有拖延,從去年到現在還沒拖延喔?
卓榮泰: 沒有對這1家廠商有拖延
黃國昌: 從去年到今年還沒有拖延喔?這不是拖延什麼是拖延?你還敢在這邊狡辯喔?
何晉滄: 其實這個相關的程序,我們現在有請台南市政府來做認定……
黃國昌: 你今天代表經濟部站在這裡,我就問你最直接的問題,這麼簡單的行政法概念
,可以在這邊混了1年,沒有答案?來看1下,避免農地破碎的小二假禁令,你應
該很清楚吧?有三個例外嘛!你要符合這3個例外,才可以發電業籌設許可嘛。
來請問,你到現在還不敢處理的力暘,是符合哪1個例外的單數?說明!
https://i.imgur.com/zQTc8Cx.png
何晉滄: 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案子是在108年……
黃國昌: 所以是哪1個但數?不要在那邊拖時間嘛!
何晉滄: 所以整個申請的程序到底合不合法,我們在113年的7月跟9月都已經有函請台南
市政府來確認……
黃國昌: 台南市政府確認的結果是什麼?
何晉滄: 它目前還沒有回……
黃國昌: 還沒有回,那所以真相大白了嘛,你就勇敢講嘛!就是黃偉哲在包庇嘛,黃偉
哲在拖延嘛!我們中央政府也很無奈啊,問了台南市政府問了1年,到現在都還沒有答案
,你就勇敢講嘛!怕什麼? 我直接跟你講前例啊,我第1次在當立法委員的時候,我在追
大創的案子,當時的經濟部部長沈榮津怎麼處理啊?事證明確,違法的處分不僅撤銷,還
禁止他們輸出入。經濟部可不可以發1個函給台南市政府,問你還要拖多久?會困難嗎?
可不可以發這個函給台南市政府,副本給我
https://i.imgur.com/XnD6ssD.png
何晉滄: 可以,我們可以再請他……
黃國昌: 拖一年喔,大家都在看,是綠營權貴就可以包庇喔,包庇這麼久,看不下去啊
卓榮泰: 立刻發函
備註
chatgpt分析 https://i.imgur.com/RMnJNm5.png
1. 拖延處理的態度明顯
一件行政程序法規範下的案件,明明行政機關(經濟部、台南市政府)本來就有權限做出
決定,卻以等待刑事案件的法院判決為理由,一再拖延長達一年以上。
2. 權責混淆且推諉責任
行政處分是否合法,明顯是行政機關的職權,並不需要等法院刑事案件的判決。但官員卻
不斷以法院判決作為推脫的藉口,混淆了刑事程序與行政處分的界限。
3. 地方政府未回函一年仍未追究
經濟部多次函請台南市政府確認案件,台南市政府竟然可以一年都不回函,中央政府卻也
放任此種拖延行為,未積極處理。
4. 廠商仍持續營運:
案件明確有疑義的情況下,該公司竟能持續營運和發電,顯然有損法律公信力及公平原則
5. 明顯涉及政治權貴利益問題:
被質詢的個案是涉及蔡英文後援會會長經營的公司,這種背景更讓人質疑行政單位是否有
刻意包庇,政治影響行政公正性。
整體而言,從行政法與治理的觀點來看,這樣的處理態度和方式,確實非常誇張且難以接
受。民眾對這種政府處理態度的不滿與不信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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