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聲押庭開完了!北院裁定「黃呂錦

作者: green001 (609萬分之一)   2025-04-25 15:38:23
經過翁大上人的修法,假造連署已經是一罪一罰的重罪
目前只查到底下的幾位基層幹部,他們是否有抄名單?
如果有的話名單是誰的?名單是給他們去連絡還是叫他
們抄?或是抄好後才給他們去送件?
這個需要押到多高層才能查案?有沒有可能是更高層授
意?
反之,如果有人犯了重罪,檢警卻視而不見不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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