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了一下林奕含事件 呂秋遠也上了好幾篇新聞
發表了很多看法
甚至當網友對新聞厭煩時 他還說請不要厭煩 因為受害者「永遠疤痕都在。」
看起來這麼正義凜然
結果好像也是一樣
※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葉國吏
: 3.完整新聞標題:呂秋遠「私生子生母」背景起底 遭爆:曾是他手下學習律師
: 4.完整新聞內文:
: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捲入私生子風波,引發網路熱議。有業界人士爆料指出,私生子的生
: 母也是一名律師,曾在呂秋遠的事務所實習,並質疑此事是否違反112年修正的性平教育
: 法。
: 風波爆發後,呂秋遠在臉書上表示自己沒有做錯事,並強調這是他的隱私,無需對外交代
: 。他還指控法院在判決書中寫出他的全名,並威脅要對「欺負我孩子的人」發出傳票。對
: 此,律師張鈞綸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過去曾有呂秋遠的受害者找他幫忙,但這次看到
: 呂秋遠自稱無辜,忍不住揭露一些事實讓大家評理。
: 張鈞綸透露,呂秋遠的事蹟在律師界已是半公開的秘密,私生子事件也早在一年多前就有
: 人知曉。他指出,女方是呂秋遠事務所的學習律師,透過判決書姓名即可查詢,但因司法
: 院擔心惡人,目前已將判決書姓名隱去。張鈞綸強調,強制認領案不一定要隱去成年當事
: 人的姓名,因此呂秋遠不應該「靠邀」法院對付他。
: 根據判決書顯示,112年雙方交往後,女生懷孕並驗了DNA,但呂秋遠拒絕認養,直到進入
: 強制認領訴訟後才辦理認領手續。張鈞綸批評呂秋遠抱持著「孩子可能不是我的心態」拒
: 認養,最先欺負孩子的就是他本人。
: 此外,張鈞綸指出,112年8月修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禁止師生戀,並規範校長或教職員工
: 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或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關係。律師
: 職前訓練規則也強調律師在學習期間要遵守倫理規範。張鈞綸質疑,呂秋遠竟敢說自己沒
: 做錯事,難道不涉及公益嗎?
: 最後,張鈞綸表示,如果接到傳票,他很樂意與呂秋遠討論此事,並批評呂秋遠至今仍不
: 明白何謂「單純的義憤」,反而怪罪他人忌妒他,卻不檢討自己。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25/29493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