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29871049 (此碼空號)》之銘言:
: 一提到警察
: 很多人都說是有牌的流氓
: 只會欺負好人不敢對8+9
: 為什麼這麼多人仇警?
:
我人生第一次打電話叫警察
是學弟多次威脅之後衝入我房門用胸口撞我
當時房東也在旁邊看
然後叫警察來之後
警察居然直接吃案
說沒事
我超傻眼
之後那個學弟還要告房東偷竊
只因為他找不到鑰匙
後來一位更大的長官來了
直接說不起訴
房東事後告訴我這件事情後笑死
後來我還是氣不過
打去大安分局抗議
後來收到疑似長官的安撫電話
我看那是長官想升官
在那邊息事寧人
後來看子喵喵的實況
阿對了她的胸部是做的
她說在台灣
與其罵一個人不如直接去打他
因為傷害罪的判定比公然侮辱還要弱
請記得一件事情,法律是人訂的,不是機器,雖然有研究顯示AI判定比法官更強
但是基本上甚麼強制罪,公然侮辱,傷害罪,這些通通都是可以協商的,意味著你打人
不一定會被判刑,甚至連起訴都不一定
這就是為什麼你從小看到什麼官員欺壓民女,因為以前法律不明確,甚麼性騷擾條文
就如同放屁,有錢有權根本不放在眼裡
我第一次出社會就碰到貪污嚴重的政治鬥爭,被威脅法律告,所以對法律還算有基本常識
總結來說,法律面前,怕就輸了,這句話意思是說法律是人文學科,是協商,不是有罪
就罰,不要害怕被告,當然也別覺得警察就是人民的保母這種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