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ivorysoap (ivorysoap)》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
: 時間: Thu Apr 24 10:20:4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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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笑的是 憲法不承認PRC身份證 陸委會的令釋卻可以公然違憲
: 承認PRC身份證 然後取消你的台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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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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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明明就是承認雙重國籍 其中一個後來還當上副總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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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參加選舉 也沒見到當年他被強迫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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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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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是拿 定居證來整人 以後哪天就拿台胞證來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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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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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GiPaPa: 因為你的前提錯了 210.71.217.249 04/24 10:27
: → GiPaPa: 台灣不允許雙重國籍 只是政府無法查證 210.71.217.249 04/24 10:28
: 最好是無法查證 一堆名人全台灣都知道他有雙重國籍
: 像prc那種才是 真的無法查證。
: ※ 編輯: ivorysoap (27.242.34.114 臺灣), 04/24/2025 10:30:29
你們兩個前提都錯了
台灣固然部分不承認雙重國籍
但涉及大陸關係
要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而不是國籍法
因為憲法上認定兩岸同屬一家
只是不同治權
並且規定要拿我國的戶籍身份
不能同時有對方的戶籍
兩岸條例
九條之一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
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
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
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修
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
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至於設有戶籍怎麼定義
這本來就有解釋空間
現在擴大到定居證
覺得還在可接受範圍
至於假如將來像前文說的,擴張的台胞證的話
就覺得有點誇張了
應該不會這樣搞
對了,兩岸條例第一條
務必看清楚
第一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
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在國籍上認定是一樣的
才需要分地區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