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傳假消息「陳菊死訊」鄉民慘了 高雄警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25-04-24 07:23:37
→ edison033033: 了耶 高雄那個只是有疑問耶123.252.22.29 04/23 21:23
→ edison033033: 這樣你拿這兩件事來比 也是雙標123.252.22.29 04/23 21:23
→ edison033033: 笑死 眾人皆醉 你獨醒啦123.252.22.29 04/23 21:23
https://i.imgur.com/HIvD4Rt.png
你肯定沒跟到事件全貌 我就認真的打臉你
1.他發的是爆卦文 不是問卦
2.他說是脆看到的 但做筆錄卻喊文章不見了
兩者綜合下來 表示不是疑問 因為"在脆看到"這件事是肯定句
但你卻講不出禍首 那你akua就是提出這件事的第一個人
所以必定是造謠
3.早期所謂的做夢夢到也早就知道沒用了 就是因為檢察官+法官才不會傻傻被你呼攏
https://i.imgur.com/s0se9Mn.png
4..八卦板板主也用造謠水桶他了 這樣簡單的解析 看懂?
不要再用什麼疑問在那騙人
https://i.imgur.com/cvo6mdN.png
噓 lamune: 笑死人了,看我不回他了還回文到我信箱來1.163.0.30 04/23 22:23
→ lamune: ,可是內容還是一樣在偷換概念啊。問題是1.163.0.30 04/23 22:23
→ lamune: 兩造被處理的方式,公權力的介入態度與速1.163.0.30 04/23 22:23

再講一次 北市府也是公權力
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黃瀞瑩 以北市府的名義
代替市長以"公家機關的資源、財力、稅金" 去提告人民
另外 警方是能主動查案的、更別說有人報案
我不確定細節如何 但你肯定也沒證據細節是啥
最有可能的就是網友報案 就跟違停有人檢舉一樣
只要我一個普通人民檢舉你 接受報案後的警局就該去查
如果是這樣這根本不是什麼公權力
當然你要造謠是公權力介入 麻煩明確指出是誰指使的
並告訴我 你怎排除是網友去報案的可能性
→ lamune: 度天差地遠,這才是重點,你個人對於造謠1.163.0.30 04/23 22:23
→ lamune: 的觀感如何關我屁事啊1.163.0.30 04/23 22:23
因為我知道寄信箱 會讓龜縮脫逃的人很氣啊
所以你講半天處理方式 那判決你看了沒啊
噢不對耶!造謠陳菊的根本還沒有判決
你是不是腦袋不太好啊
關你屁事? 笑了 你質問的我都回應了
結果我文章的主體 你龜縮不敢去罵
你的心態就是立場踩死 跟你同邊的隨意作亂 你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對吧?
順著你的發言講下去 我的觀感確實不關你的事
但你沒有觀感、不敢聊觀感去譴責 你就同溫層共犯
你摸著良心想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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