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25-04-24 05:33:51今天又看到一則地位崇高的司法人員鬧笑話
上次是女法官要求原告將吹喇叭的證物提出法庭調查物證
這次是男檢察官把被告電腦備份的女星清涼寫真集當成物證指控被告
這些人是不是跟社會脫節啊!
讓這些只會讀書缺乏社會經驗的人,掌握司法公器,斷人生死
真的是很可怕的事情!
沒想到20年前的司法笑話,今天還能看到
臺灣司法真的落後到毫無底限
看那些多金、地位崇高的司法人員在那邊秀下限,真的很舒壓
大家還聽過什麼司法笑話?可以分享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