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誤認退伍傘兵為通緝犯噴辣椒水逮捕罵三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5-04-23 00:05:3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
警誤認退伍傘兵為通緝犯噴辣椒水逮捕罵三字經 賠150萬換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警三重分局翁姓警員,誤認傘兵退伍的黃男是通緝犯,對黃噴辣椒水、壓制逮捕拖
行,還以三字經辱罵,雙方因發生拉扯受傷,互控傷害,雙雙被起訴;新北地院依公務員
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罪及強制罪,分別判翁5月徒刑及拘役10日,黃獲判無
罪;檢方及翁上訴後,高等法院考量翁坦承犯行,已和黃以150萬元達成調解並支付頭期
款,除維持一審判決,另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黃仍判無罪確定。
2022年9月20日晚間8時,著便服的翁員在追查一名李姓通緝犯時,誤認黃男就是通緝犯,
而對黃有搭肩等拉扯動作,黃因翁未著警察制服,也沒出示證件,不確定翁是警察,遂發
生拉扯,雙雙倒地。
沒多久,另名江姓警員趕抵,與翁聯手壓制黃男後,翁竟出手毆打黃男臉部、身體,再以
辣椒水噴灑他的眼睛,致黃受有頭部鈍傷合併擦挫傷、胸口挫傷、右眼瞼下2公分撕裂傷
等傷害;期間,翁還並以台語辱罵黃:「X你娘、三小」。
不僅如此,翁還以查證身分為由,將黃男帶回派出所後,命他進廁所洗眼睛被拒後,仍強
力拉扯黃男已上銬的手銬、拖拉黃男,把他帶進廁所。翁、黃互控傷害,均被檢方起訴。
翁否認犯行,供稱沒有故意傷害、侮辱黃,不記得有無辱罵黃。
新北地院斥責翁所為,使黃身心受有巨大影響,亦嚴重減損人民對國家執法人員的信賴,
加上未與被害人和解或取得原諒,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犯傷害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
金,另依強制罪判拘役10日。黃男被控傷害部份,法官認為,並無證據認定黃有故意傷害
犯行,不排除是相互拉扯造成,判黃無罪。檢方及翁不服判決,均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時,翁改口坦承犯行,審酌一審判決後,翁已和黃達成調解,以賠償150萬元和
解,黃也表示願意給翁改過的機會,同意法院給予翁緩刑,今維持一審判決外,另宣告緩
刑3年;至於黃被控傷害,高院認定僅有翁單方面指述,沒有其他具體證據,判黃無罪確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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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慶幸的是在台灣
如果在美國可能被開槍
不幸的是在台灣
在美國賠償是150萬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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