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dz (披低)
2025-04-22 11:11:34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陳佳宜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南3貓鎖鐵籠「剩白骨」 餐廳曬舊照:沒看出牠很幸福?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永康一間餐廳遭民眾指控將多隻貓咪鎖在鐵籠裡活活餓死,更暴曬多日導致貓咪剩下
白骨,殘忍畫面曝光後引起愛貓人士憤怒,不僅將店家改名為「活活餓死貓XX廚房」,更
在臉書與Google評論留下大量負評,台南市動保處獲報前往稽查,發現飼主確實有違法之
情,表示將依法進行懲處。而該餐廳的業者也在臉書喊冤PO出小貓咪舊照,表示「你看不
出來牠很幸福嗎?」,強調貓咪是自然死亡。
昨(21)網友在臉書指控,表示「台南永康一處,許多貓屍骨,餐廳鐵皮屋內仍有數隻貓
。一早已聯絡動保處」從畫面可見,多隻貓咪的屍體已被暴曬成乾,全都剩下白骨與些微
毛髮,籠子疑似為了掩人眼目與防臭,上面還用白布遮蓋。網友詢問店家,卻得到「是自
然死亡」的回覆。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憤怒,留言:「這不是收容,這是謀殺!」、「這
是要不吃不喝多久呀?怎麼狠心如此對待毛小孩呢?」、「抵制這種慘無人道的可惡店家
」。
面對網友指控,業者也回應表示:「貓死了我也難過,只是沒好好處理屍體,對不起我的
貓」、都知道大家都是愛動物的人,願意接受網友們的評語,造成大家的恐慌感到十分對
不起,並強調貓咪是自然死亡,如果真的有做錯願意得到任何報應。並PO出小貓舊照,指
出「你看不出來牠很幸福嗎?」,更反問網友「你養過貓嗎?」
對此台南市動保處表示,已於前(20)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籠內遺留3具貓隻白骨,
現場並無其他活體動物。動保處初步研判,飼主行為已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
項「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亡」之規定,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
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案件將依法優先移送台
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動保局指出,涉案飼主周姓男子表示,貓隻為朋友贈送,飼養約2年,期間有提供基本飼
料與飲水,但因貓隻陸續生病,卻未就醫治療,最終死亡。現場3具貓白骨已由動保處人
員帶回善化辦公室保存,後續將送驗釐清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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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太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