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貪污案續審 限制出境出海3/25到

作者: panbanana (香蕉猴子)   2025-04-21 14:55:52
※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2025年04月21日 11:13
: 高虹安貪污案續審 限制出境出海3/25到期...檢方補提書狀聲請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181/d8181717.jpg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 ,高等法院日前為本案聲請釋憲但遭駁回後,21日再度開庭審理。由於高虹安的限制出境
: 出海處分,已經於3月底期滿,目前高虹安可以大大方方出國,因此檢方於4月初已經補提
: 書狀聲請限制,高院諭知候核辦。
: 檢方在2023年8月間,以高虹安涉嫌從從2020年2月27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為止,浮報
: 助理公費補助酬金及加班費62萬多元,扣除實際用於公務或私聘助理、獎金等支出,總計
: 詐得46萬多元,因此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高
: 虹安等5人起訴。一審認定高虹安有罪,詐得11萬餘元,因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
: 權4年。而一審判決後,因高涉犯重罪、一審判刑有罪,因此一審法院也對她做出限制出
: 境、出海的處分,自2024年7月26日起,期限8個月,到2025年3月25日為止。案件上訴二
: 審高等法院。
: 高院2024年11月首度開庭後,受命法官認為本案關鍵法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有違憲
: 之虞,因此裁定停止審理,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不過憲法法庭審查庭最後決定
: 不受理本案,因此本案再發回高等法院續行審理。高院於21日再度開庭審理。
: 由於這次庭訊時,先前北院做出的限制處分已經於3月25日期滿,高虹安已經沒有被限制
: ,可以大大方方出國、出海。檢方發現後於4月7日補提書狀,緊急請求對高虹安限制出境
: 、出海,以彌補沒有限制的12日的空窗期。而高院收狀後,也在21日的庭訊中,要求高虹
: 安陳述對檢方限制出境、出海處分的意見,高虹安交由律師陳述,律師具狀表示,因高虹
: 安在偵審程序中均配合,並無逃亡可能;此外高虹安在先前與立法院、法院間的文書往來
: 時,並無傳達任何不實訊息,實在是沒有詐欺取財的犯意,沒有必要對她限制出境、出海
: 。
: 對於是否對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高院諭知候核辦。另外法官也多次在庭上強調,希望
: 檢辯雙方聚焦審理核心,並訂7月底續行第三次準備程序庭。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21/2946882.htm
其實蠻奇怪的,一樣是貪污
為什麼高就沒有被羈押
北檢不知道為什麼對高虹安
如此的放任
蠻奇怪的
這個有什麼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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