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攻號角響!傳8成藍委支持 蔣萬安再提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5-04-20 22:03:41
※ 引述《youkisushe (65454)》之銘言:
: ※ 引述 《LDMisshit (LDMisshit)》 之銘言:
: : 標題: [新聞] 反攻號角響!傳8成藍委支持 蔣萬安再提
: : 時間: Sun Apr 20 21:14:53 2025
: :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  
: : 2.記者署名:林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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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反攻號角響!傳8成藍委支持 蔣萬安再提倒閣:覆巢下無完卵
: :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台北市長蔣萬安拋出倒閣主張,迫賴清德總統因此解散國會重選;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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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話之前,閱讀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關條文了嗎?
第二條,第五項: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
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
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
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眼睛看清楚了嗎?
「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而不是「應」宣告解散。我黨宗痛當你們空氣,你們能怎樣? 咬我啊?
至於蔣某人號稱「迫」賴某人因此解散國會? 咱們就事論事,憑啥? 憑你蔣某
人拿到賴某人手機還是電腦裡面有不雅的圖片或小電影嗎?
還是你蔣某人居然有辦法……罷免賴宗痛?
要罷免宗痛,老規矩,咱們法治人,先閱讀一下增修條文的相關條文。
第二條,第九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
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
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來! 上面列了四個成功罷免宗痛的要件,前一個滿足了才能進到下一個,而只要沒
能四個都滿足,宗痛罷免就失敗。
(一) 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25%)之提議
(二)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66.67%)之同意後提出
(三)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50%+)之投票
(四)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50%+)之投票數同意罷免
然後目前理髮院席位比例呢?
果民黨: 52 席 (46.02%)
鳴禁黨: 51 (45.13%)
鳴種黨: 8 ( 7.08%)
無黨籍: 2 (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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