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以眼還眼 才是合理的法律吧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25-04-19 20:53:18
有些器官受損
讓加害者同樣受損 這樣非常合理阿
把人的眼珠挖殘 然後加害者可能關個幾年甚至幾個月就出來
不覺得很好笑嗎
受害者是接下來都失明耶
人類為什麼會把以眼還眼那麼合理又正義的法律拿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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