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2.記者署名: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影/im.B騙徒越判越輕 被害人怒吼爆庭上還遭詐團律師罵「貪、笨」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金隆科技經營的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遭爆吸金詐騙,超過5千名民眾共遭騙
25億元,事後投資人也發現債權超過9成都是假的,台灣高等法院今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
業務罪、洗錢罪判主嫌曾耀鋒16年徒刑,較一審16年6月低,沒收金額更從71億2535萬減
為35億2649萬元。到場聽判的被害人怒罵。
被害人林家輝表示,不僅主嫌刑度減少,而許多洗錢共犯、業務都判緩刑,不用進去關,
被害人只想問「這就是台灣對於詐騙犯的保護?司法對詐騙的無恥寬大?」
林家輝說,詐團騙了錢,拍拍屁股說「沒有錢、不是我幹的」,司法給的結果如何令人相
信?被害人也想打民事訴訟,林家輝說被要求繳交裁判費,但大家都傾家蕩產,到底還要
付多少錢才能討回公道?
林家輝說,曾耀鋒在民事庭上用假債權騙和解,竟有詐騙集團囂張說「我們已經把錢花掉
了」,卻還想騙他們和解。
最令被害人無法接受的,是詐騙集團還可以請律師,在民事庭上以各種拖延手段對付被害
人,讓被害人疲於奔命,無法正常生活。
林說,「銀行法」保護詐騙案,至今沒人拿回一分錢,司法究竟如何還他們公道?他說,
每次出庭就是被詐團律師冷嘲熱諷,「不就是說我們貪、我們笨」,還要他們舉證,被害
人得到處找證據「滿足他們」,生活更加困難。
被害人們說,許多人只能放棄,但這只會讓詐騙集團更加猖狂,台灣法律在刑事訴訟上往
加害人方傾斜,騙子服刑完就不處理債務,被害人根本求償無門;他們主張主謀若是通緝
犯,就應處以重刑,並「強制工作至還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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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吸金詐騙90億的im.b
怎麼有些數字越看越奇怪新聞也不太報
我想 外役監 跟 豬腳麵線 應該早就都準備好了吧
幾十億找不到 結果犯罪非法所得居然還能大減 71億->35億
犯罪所得大減 結果還變成刑度可以調降的主要原因 哇 司法改革真的是大成功
台灣金隆科技公司成立im.B平台媒合假債權吸金逾83億,台北地方法院依銀行法、洗錢罪
判負責人曾耀鋒16年6月、女友張淑芬12年2月徒刑,犯罪所得71億2535萬元沒收。案經上
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曾16年徒刑,併科240萬罰金;張淑芬改判11年6月,併科罰金
140萬元。兩人犯罪所得35億2649萬元,金額較一審大減。
高院審理後今宣判,曾耀鋒情侶檔聲雖稱有誠意還款,但二審刑度僅些微減少,且沒收的
犯罪金額更是從71億2535萬減為35億2649萬元。
此外,被害人更指出,檢察官調查發現,本案仍有約二十幾億元資金流向不明,要求主嫌
交代金流去向,卻未獲法官重視。他們批評法院對其他涉案共犯過於寬鬆,如涉案金額高
達數十億的共犯,僅被判處一年六個月徒刑、緩刑五年,甚至表示民事和解每月僅還款一
千元,痛批司法無能才導致詐騙橫行。
北院認為,對於71億多元犯罪所得流向,曾耀鋒始終未提出合理交待,僅泛指所有財產都
遭檢察官扣押、充當業積獎金,無法認定具真心悔意,或有誠心彌補被害人損害。
高院審理期間,曾耀鋒稱財產都被查扣,連律師費都付不出來,張女稱,和部份被害人調
解中,辯稱大部份的錢已支付給技投資人做為利息、給業務員做為高額獎金,剩下的錢已
被扣押;檢方批評,曾2人仍未交待犯罪所得流向,應將不法所得拿出來賠償被害人。
張淑芬一審被判12年2月徒刑,二審改判11年6月,罰金140萬元。法院指出,兩人非法所
得大減,由原先認定的71億元縮減為35億元,成為刑度調降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