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4-16 22:33:26※ 引述《copybrown (copybrown)》之銘言:
: 中天新聞網 李奕緯
: 台鹽綠能及土地開發業者光電場開發弊案今(16)日下午在台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收押
: 中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出庭,翻供否認犯罪,辯稱鴻暉公司老闆蘇俊仁匯給他4910萬元
: 是借款。
: 根據《ETtoday》報導,陳啓昱今日在庭訊中翻供否認犯罪,法官質問為何移審時認罪但
: 今日改變說法?陳啓昱表示,當時是為了爭取交保才承認,但結果未能成功交保,而且後
: 來看到部分證據認為不合情理,因此否認不法所得以爭取公平審判機會。
爭取交保失敗,就決定翻供否認犯罪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思考,總覺得有說不出口的古怪...
畢竟在雜念之間,需要有所取捨沒錯
但既然明知道有潛逃的記錄,雖然其後已經主動投案,但不敢認他是出於真心誠意,這種
訴訟策略不可能不會引發任何懷疑啊...
: 4910萬的金流是借的
: 有金流翻供了
: 無金流的沒翻供一直被押
至於另一案的「沒翻供」,其實是礙眼術
如果有仔細觀察整個案件狀況,應可得知檢察官是有「充分」的證據,且「犯罪網絡」在
起訴書中也有詳細揭載
因此第二審法官往往都認為需存在羈押的空間,才能確保訴訟順利進行下去。
但當然,這並非「有罪推定」的象徵
只是可以一眼識破的說辭謬誤,還能不繼續吵下去的話,大概是已經麻木了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