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yyyyuuuuu (回憶之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 2.記者署名:羅欣怡
: 3.完整新聞標題:高2學霸教室設連署站遭下架!他痛心喊「熱愛台灣勝過我命」校方說話
: 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全台大罷免串聯,公共議題已經不分年齡和職業。新竹市成德高中一名高二學生,昨(15
: 日)在班級教室窗臺上擺設大罷免大成宮(功)旗幟及國旗,並設置簡易罷免連署站,但
: 遭校方要求撤下,學生在社群平台上表達不滿。對此,校方表示一切依照教育部公告所辦
: 理。
: 「我是台灣人也是新住民,熱愛台灣勝過我的命!」該名學生在Threads上表示,自己雖
: 然沒有投票權,但是熱愛台灣更勝過藍白立委,但卻遭學校要求下架自己在窗台上擺放的
: 標語和旗幟,不知道自己那作錯了,直言「我現深刻感受到,愛臺卻被查水表那種錐心之
: 痛啊!」
: 對此,成德高中表示,昨日該生在教室窗戶張貼罷免文宣與設置連署站罷免相關資訊,校
: 方基於教育部公告校園行政中立的規範規勸撤除,後來經過班導師的規勸,在上午9點50
: 分撤除,接下來校方也會在公開的場合及相關會議中,進行正確的宣導,並沒有查水表之
: 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https://reurl.cc/1K3
: bnY
: 6.備註:
我對學生都比較寬容,犯錯了解改正就好。
首先呀,這位學生我建議先讀一下法規比較好。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三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52
政黨及任何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或罷免廣告物應具名,
並不得於道路、橋梁、公園、機關(構)、
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之。
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供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
推薦候選人或被罷免人所屬之政黨使用之地點,不在此限。
你這行為法律上已經被禁止了。
所以需要的話下課去學校外宣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