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罷免宣傳不用受到限制 是很大的漏洞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25-04-15 17:23:56
其實有啥怕的?現在法律就有定義選罷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裡不得在校園裡進行罷免活動 「
政黨及任何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或罷免廣告物應具名,並不得於道
路、橋梁、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之。」
也有定義第110條相關處罰規章
「違反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八十六條
第二項、第三項所定辦法中關於辦事處及其人員登記設立、設立數量、名
額或資格限制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那就蹲點呀,只要設立一次就報警一次
警察不移送法辦就紀錄員警編號移送檢舉程序
反正罷免團體的錢很多,一次十萬而已沒什麼啦
※ 引述《StarTouching》之銘言
: 以前選舉宣傳宣傳期間很長
: 就常常吵到惱人
: 後來改成大約最後一個月才能公開宣傳
: 才比較好一點
: 可是現在罷免宣傳車是隨便在路上一直開
: 都沒有限制
: 同樣的 競選宣傳不得入侵校園
: 但是罷免宣傳卻可以?
: 罷免往往可以得到被罷免者的政敵支持
: 和競選宣傳可說是無二致
: 只是更著重於負面攻擊
: 所以罷免宣傳有很大的漏洞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