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25-04-11 22:23:13問了ChatGPT
我國跟某國有雙方同意的關稅協議,某國突然違反協議要加我國32%的關稅,如果我國代
表打算與某國協商把32%關稅換成我方給予其他利益,例如採購幾千億元的能源武器,而
「某國不必給我國任何利益作為交換」,可稱之為談判嗎?
回答:
所謂談判的本質是交換:你退一點、我讓一點,彼此都從中獲利或至少避免損失。
1. 某國先違反雙方已同意的關稅協議 → 明確「單方面毀約」
2. 我國希望「用採購」換取對方取消違法關稅 → 相當於「用自己的錢」換回原本就應
有的待遇
3. 對方不需要額外提供任何新利益,只是撤回不當懲罰 → 本質是我國單方面讓利
這樣可以叫做談判嗎?
從形式上:
‧ 有對話、有協商、有給予與要求 → 看起來像談判
但從實質內容來說:
‧這是「被脅迫式讓利」,更像是一種不對等的壓力外交(coercive diplomacy)或勒索
交易,而非正常談判。
換個說法比喻一下:
你跟鄰居本來講好大家輪流割草,但某天他拿刀說「你不割我就砍你草皮」,你說「那我
給你一箱水果,你別砍」,鄰居說好,那這場交易你可以說是「談判」嗎?
理論上你們確實「有對話、有結果」,但本質是你在回應對方違約的勒索。
所以結論是:
你可以說那是談判,但如果談判的條件是「我們付出更多、對方只撤回違法懲罰、卻不用
讓出實質利益」——那它不是公平談判,而是政治勒索下的讓步。
如果聲稱去談判,但其實是去被勒索,那去的人需要是談判專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