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道警官網誘27少年性侵拍裸照 2大過免職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25-04-09 23:30:25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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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信
國道警官網誘27少年性侵拍裸照 2大過免職 他不服提告遭打臉
前國道警察大隊鄭姓警官遭檢方起訴指控,他與多名少年在網路上認識,見面後發生性關
係,並拍照性愛影片,從2018年暑假至111年8月29日,期間長達4年,他被判刑8年1月確
定,警政署處分2大過免職,他不服處分,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駁回,可上訴。
北高行政法院認為,他有行為不檢之情事,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及公務人員聲譽,確已該當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第5款1次記2大過之構成要件,他所為違法犯紀之結果,亦對
警政署之警務運作紀律與外部形象造成重大衝擊,故警政署所為處分,並無違誤。
鄭姓警務員被指控在台北市中正區一處公廁涉嫌性侵15歲少年、妨害性自主,少年返家後
告訴父親,才怒至北市府警察局提出告訴,經調查發現鄭男另與多名少年性行為與拍攝性
愛影像。
刑事部分,法院審酌鄭男擔任警察,具相當智識程度及社會閱歷,並對相關法律知之甚詳
,竟無法克制私慾,經由網路與被害人等結識、見面後,對被害人等為性交行為、拍攝性
影像,受害人數眾多且犯案次數頻繁,所為嚴重影響被害人等身心之健全發展,但考量他
多數犯行均加以坦承,且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判囚8年1月確定。
還不服處分...狂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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