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王鴻薇再敗!誣指潘孟安財團供養「金屋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5-04-08 19:30:42
1.媒體來源:
SETN
2.記者署名: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王鴻薇再敗!誣指潘孟安財團供養「金屋藏嬌」 判賠50萬上訴駁回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23年12月間,爆料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現任總統府秘書長的潘孟
安接受建商供養,入住豪宅「力麒御品」,被潘孟安提告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民
事庭一審判決王鴻薇敗訴,需賠償50萬元,並需刪除網路貼文及影片且不得再散布。案經
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民事庭認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王鴻薇還是得賠50萬元。
潘孟安主張,王鴻薇於2023年12月4日召開記者會,爆料他長期入住建商提供價值5000萬
餘元豪宅,還指稱是「金屋藏潘」,並將相關影片、文章發表於臉書Facebook等社群平台
上。
但實情是,他自卸任屏東縣長後接受徵召北上擔任總統參選人競選總幹事,因此委由助理
尋覓租屋處、與房東簽約,租賃期間自2023年3月起至2024年2月止,每月租金6萬8000元
,合於周邊租賃行情,也都按月繳付,助理並與他同住。
而王鴻薇身為現任立委,也是國民黨知名政治人物,明知他以合於行情價格租屋,卻仍召
開記者會,公開發表對他的不實指控。經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反駁,並出示租約和匯款單
,王鴻薇仍於其個人臉書粉專及Real短影音,公開發表不實指控,使他人格價值在社會上
評價受到貶損,侵害名譽權,因此提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王鴻薇需賠償5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民事庭認為
,王鴻薇身為立法委員,且為知名政治人物,卻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召開記者會,還在潘
孟安提出租約及匯款單澄清後,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再度發表言論批潘孟安謊話連連、
拿假資料唬攏全民、把台灣人當白痴等內容,足使一般社會大眾認為潘孟安受財團供養,
致使其名譽受到貶損,不法侵害名譽權,自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考量雙方均為知名政治人物,是否受財團供養而涉及官商勾結之言論,經各大媒體引用報
導,對潘孟安名譽影響甚鉅,認王鴻薇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應為適當。
又王鴻薇除召開記者會,也將影片發表在臉書粉專上,供人任意瀏覽、觀看,因此潘孟安
請求將貼文及影片移除,並不得再利用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亦屬有理,因此駁回上訴。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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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E8%96%87
6.備註:
才50萬太便宜王鴻薇了,以王鴻葳財力應該判賠5000萬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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