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5-04-07 19:32:1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規定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
、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換句話說這個案件的糾結點就在於黑色的Rav 4是要轉向占用機車道,還是單純占用機車
道(當地是紅線,不會有臨停或是停車的選項)
從影片判斷可能是要轉向沒問題,但是不需要請黑車駕駛來問看看,警察自己看影片判斷
就可以了?是不是以後警察自己看監視器就可以來判斷責任歸屬?
這個警察被處份本來就活該,自己看行車紀錄器就可以當上帝,不合他的意就找網紅爆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