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往前提「不能摸身體」 男大生同床忍不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5-04-02 11:55:39
這個這麼明顯是仙人跳
民國110年到現在 大學都要畢業了
相處四年 還連碰都不行 當你故宮國寶嗎...?
而且很奇怪的是女方沒有先選擇從體制內的性平會處理
而是急著直接請律師上法院開吉
實在看不出四年的情侶 感情有差到碰一下就要上法院
小姐你要錢也要得太猴急了吧
她搞不好還在想這宅男真能忍 早就想撈一票了
居然還要等四年
幫男方QQ下次記得買越南新娘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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