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媒體在31日深夜獨家報導,稱高等檢察署於3月14日閱卷取得的高院的電話記錄中,記
: 載「本院如增加保證金 2000 萬元,檢察官有無意見?」。但台北地檢署於3月20日另外
: 向高院調卷時,,竟出現另一個版本的電話記錄,其中多了一句「不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
: 」,2版本前後不一,高等法院電話紀錄明顯造假。
: 對此,高院1日一早就發聲明回應,高院稱去年10月開庭決定是否要解除科技監控時,當
: 時高院書記官依照法官指示,並向高檢署書記官電話詢問,內容就是「本院擬增加保金
: 2000 萬元,不予延長科控設備監控,檢察官有無意見?」只是製作電話紀錄時,漏未紀
: 錄「不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當時法官陳勇松也沒有注意到就批示附卷。等到事發後,
: 陳勇松與書記官「回憶」當時實際的情況時,書記官才「確認」真正的內容,因此才依實
: 際情況再製作電話紀錄,並抽換原本錯誤的電話紀錄。高院強調,「絕無週刊所載偽造情
: 事,請勿妄加臆測。」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01/2935345.htm
: ettoday
所以高等法院的意思是
法官有指示書記官要去問
問的內容包含要不要延長科技設備監控
只是書記官製作電話紀錄 當下承審法官也沒注意
過了大概整整五個月後
書記官突然想起來法官有叫他問這件事情
當下他也有問
所以書記官又突然補進去的
難怪昨天有司法界前輩說要趕快保護這個書記官
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