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5-03-31 23:18:13※ 引述《Rose5566MVP (賣些歌)》之銘言:
: 真的會笑死
: 我如果被判30年
: 又有錢
: 誰不跑啦下87
: 30年幾乎就無期徒刑了
: 我就算沒錢
: 也一樣想辦法跑好嗎??
: 被抓到大不了就回去關而已
: 不然還有更糟的選項?
: 這根本故意放人的吧
這問題你要反著看
有人 被指控偽造文書 收押禁見
有人被指控 違反個資法 收押禁見
有人打傷砲友 但也就是女的不說你不會知道的程度 收押禁見
所以啊 要不要把嫌犯“先”關起來防止他跑 根本不是看他犯的罪名重不重
違反個資法 最重五年以下 而且實務上幾乎都是罰錢而已
這種的卻被收押禁見
科科 懂得就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