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sicat (壽司貓)
2025-03-31 20:54:56現《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規定,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18位立委提案修正,加重刑度為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就「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增訂預備或陰謀犯罪,處6月以
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草案也增訂,現役軍人若透過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手段或其
他方式向敵對勢力表達效忠,並對軍事利益造成損害、玷污國家榮譽或危及國家安全,將
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草案舉例,若軍人明知某友人是敵國間諜,仍透過視訊
通話或其他方式向敵方宣誓忠誠,即構成此類犯罪,須依法嚴懲。
推 d8751102: 推!ㄧ 定要過 不然投民進黨幹嘛1.200.1.78 03/31 20:44
推 basicnet: 讚啦,終於要肅清投共仔42.77.27.115 03/31 20:49
科科,說的太好了,沒有人發現 玷污國家榮譽 這段很模糊嗎?
或許有天你說了政府無能,那是不是污辱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