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j1243 (加油 :))
2025-03-26 21:13:57所以台北市政府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到底違反什麼法律?!還是一切根本適法完成,但
是有人在濫權追訴脅迫認罪?
非都更20%容積獎勵本來就是台北市政府透過獨立機關都委會,依據施行細則在行政上可
以給的容積獎勵,全台灣各個縣市都是一樣20%,且賴清德一個斜屋頂就給台南建案20%容
積獎勵,那憑什麼台北建案不行?難道台北人都是什麼很賤的人嗎?況且京華城不是只有
斜屋頂!
監察院的糾正都是事後才糾正,在行政當下當然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監察院也不是
立法院,監察院更不能制定法律,跟圖利罪當下要明知違法沒屁毛關係。
※ 引述《tml7415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之銘言:
: 太誇張了吧
: 都上法院了還在問犯什麼法
: 難道連自己的代理人被告啥都不知道
: 就去開庭,這律師也太不專業了吧
: 檢察官肯定跟我一樣愣住
: 心想在問瞎小
: 都這麼久了
: 連最基本的犯啥法都不知道
: 真的太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