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預算遭砍96%!監察院成最大受災戶 同仁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3-25 13:40:32
※ 引述《ccf52881 (ccf52881)》之銘言:
: 記者陳亭汝、高貫軒/台北報導
: 監察院今年度的總預算遭在野黨大砍,光是業務費用就有96%被刪除,成了最大受災戶
: 之一。不僅調查巡察工作被迫限縮,連上廁所也都不提供衛生紙,同仁得自備,為了方
: 便,各處室集資買紙,導致廁所內出現標明衛生紙所屬單位字條,藍白大砍總預算是否
: 違憲?監察院今(24)日下午也將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
按照監察院的通稿,擬定的釋憲理由簡要如下:
一、大幅刪減有關監察院歲出預算,已逾越合理範圍,對監察權之行使構成嚴重妨礙,違
反權力分立原則與憲法機關忠誠義務,至為明顯:
依司法院(下同)釋字第四百九十九號、第六百三十二號及第七百九十三號等解釋意旨,
憲法機關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法忠誠義務,負有與其他憲法機關相互合作並尊重彼此權
力之憲法義務。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更明確指出,立法院雖為國家最高民
意機關,亦無當然凌駕其他憲法機關而行使其職權之地位。則立法院倘以任何方式貶損、
妨礙、侵奪甚至逕行取代其他機關之憲法職權,即是牴觸憲法。
然而,立法院於一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通過之系爭總預算案中,有關監察院一一四年度歲
出預算原編列新臺幣(下同)十點九七億多元(含人事費八億多元),其中「業務費」原
編列二億四千二百七十三萬六千元,竟遭立法院大幅刪減二億三千一百八十一萬三千元,
僅剩一千零九十二萬三千元,刪減幅度高達九十六%,亦即一般行政、調查巡察、議事業
務及國際監察事務等為行使職權所編列之預算,均盡數遭刪減,已對監察權之行使構成嚴
重妨礙。而國家人權業務預算則近乎全數遭刪減,亦使監察院監督國家機關落實及促進人
權保障之職權無法行使。依釋字第三百九十一號及第六百一十三號等解釋意旨,上開預算
刪減顯係剝奪憲法機關為履行憲法賦予之任務所必要之基礎預算,超出合理刪減範圍,嚴
重危害監察院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違反權力分立原
則及憲法機關之憲法忠誠義務,自為憲法所不許。
二、系爭總預算案未宣讀刪減總數及審查後歲出總額,致歲出總數額不一致,混亂有爭議
,實質妨礙監察院「審計權」之行使,牴觸權力分立原則甚明
為行使憲法賦予監察院之審計權,監察院設審計部,依憲法、審計法與決算法等規定分別
執行審計、監督各機關預算之執行及審定決算,其中審核決算時應注意預算數超過或剩餘
,歲入、歲出是否與預算相符,亦即必須確定預算數,審計部方能依法審定決算。
惟系爭總預算案三讀時並未明確宣讀總刪減數及審查後歲出總額,甚至未於一一四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中,載明刪減預算數額。依立法院宣讀內容計算係刪減二千零
七十六億元,惟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計算後卻僅刪減了一千四百三十九億元。此種明顯出入
,除造成受法定預算拘束之各機關難以執行外,審查後歲出數額混亂矛盾,爭議不斷,使
監察院與審計部無從確認實際之歲出總數額為何,直接妨礙監察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審計
權,無異使國家最高監察機關之功能遭到實質架空,牴觸權力分立原則,甚為明顯。
確保監察院於循憲定程序修憲前之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立法院等所有憲政機關無可
旁貸之職責,詎立法院竟逆憲而行,恣意違憲妄為,大幅刪減監察院正常運作所必須之「
業務費」逾九成,顯然係以刪減預算之立法權為武器,刻意掏空憲法機關功能存續所必須
之基礎預算,意圖癱瘓監察院憲政功能之運作,實質撤廢監察院,形同「假刪減預算之名
,行修憲廢院之實」,明顯牴觸權力分立及平等相維原則。基於確保監察院正常行使憲法
及相關法律所賦予之職權,監察院義無反顧,必須即刻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始不負
監察院之憲政責任與廣大人民之期待。
這和上星期的記者會內容完全不同
但相信所要彰顯的意思是類似的,只是在目前其他政治元素濃厚的案件未有受理或回拒表
意的情況下,實在不好猜測代理院長的心思...
不過,談到媒體報導中的遞交聲請書之模樣,感覺存在著刻意渲染的情事:
https://i.imgur.com/7vaknNC.jpeg
畢竟一般上就算要召開記者會,以展示接收書狀的作為
然而從正統角度來說,除了「釋憲聲請書」、「暫時處分聲請書」字樣之外,信封上不會
多寫其他影響審理公平的話語
因此想想起來,似乎還有得繼續炒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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