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ycppt (清)
2025-03-24 23:02:11國防部有發新聞稿回應了
全文如下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針對「外界關心地方民防團隊徵集或參加點訓人員,可能適用軍事審判
」乙情說明
國防部新聞稿
時間:114年3月24日2130時
針對外界關心,地方縣市民防團隊徵集或參加點訓人員,「可能適用軍事審判」,國防
部今(24)日表示,軍事審判係以現役軍人犯軍事犯罪者,始受軍事審判。戰時民防團體依法
支援勤務,未納入作戰序列,因非屬現役軍人,自不受軍事審判。
國防部說明,依兵役法規定,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於應召在營期間,為現役;依法成立之
武裝團隊,戰時納入戰鬥序列者,視同現役。民防團體非屬國防法第4條所列之武裝團隊,
戰時不會納入作戰序列,故成員不會受到軍事審判法約束。
連結:https://www.mnd.gov.tw/Publish.aspx?p=84189
截圖:
https://i.imgur.com/bd25jt6.png
※ 引述《newmp4 ()》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中時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陳淑娥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