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182萬人列民防團隊恐適用軍審 盧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25-03-24 18:29:09
民防法第二條
民防工作範圍如下:
一、空襲之情報傳遞、警報發放、防空疏散避難及空襲災害防護。
二、協助搶救重大災害。
三、協助維持地方治安或擔任民間自衛。
四、支援軍事勤務。
五、民防人力編組、訓練、演習及服勤。
六、車輛、工程機械、船舶、航空器及其他有關民防事務之器材設備之編組、訓練、演習
及服勤。
七、民防教育及宣導。
八、民防設施器材之整備。
九、其他有關民防整備事項。
陸海空軍刑法第七條
依法成立之武裝團隊,戰時納入作戰序列者,視同現役軍人。
國防法 第四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軍事武力,包含陸軍、海軍、空軍組成之軍隊。
作戰時期國防部得因軍事需要,陳請行政院許可,將其他依法成立之武裝
團隊,納入作戰序列運用之。
看起來民防法的組織頂多是軍伕的單位
武裝團隊看起來就是要拿武器的有武器的
軍夫應該不算吧
是吧
※ 引述《newmp4 ()》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中時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陳淑娥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