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q6498 (qq 䏿˜¯ å“å“)
2025-03-24 09:21:49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F0040001&flno=3
根據兵役法第3條規定士兵的除役年限為屆滿36歲之年的當年底,我想問的是
假如守護民主的兵力不夠時,能用緊急命令延長兵役法的除役年紀嗎?假如執
政黨和民主軍統帥的立法院席次不夠,緊急命令又不能凌駕兵役法的話,該如
何用合法的方式來將除役年齡合法延長到6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