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ece147 (米奇ching)
2025-03-23 23:53:04: :
: 坦白說這則新聞我看不懂
: 檢方指控橘子逃亡在外 這是一件事
: 橘子在逃亡「前」曾有回國的紀錄 這是另一件事
: 這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 我不懂為何這新聞炒那麼大?
: 真正需要討論的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
: 橘子(8/29)逃亡「後」曾經回國,檢方卻沒有把她找來
: 然而這種情況不存在
: 柯的辯護律師究竟想要論證什麼?
坦白說我不懂為什麼你看不懂
檢方起訴理由之一:橘子被柯文哲指使(便條紙)拿1500出國,時間8/29,檢方8/30號搜
索柯家,沒找到錢,所以金流斷在這。
現在有證據證明橘子在日本讀書,有多次回國出國紀錄不只是8/29出國,並且理由是看牙
醫。
這也代表推翻橘子出國理由是帶錢潛逃。因為律師提出證據證明橘子是有理由出國的。
而且檢方不願意講。
你的邏輯破點就是以橘子帶錢潛逃為前提,才有什麼前後時間點,既然橘子現在有證據證
明她的出國理由,那為什麼她還要回來問話,除非檢方能提出更多證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