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來個逆風
: 我反對剝奪她的居留權
: 更反對剝奪她的親子權
: 理由就是 她沒有犯法
: 說她違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
: 她危害了什麼? 有任何人受到實質的危害嗎?
: 有任何人因為她而破壞社會安定嗎?
: 都沒有
: 國安法也沒有規定,不能嘴巴上隨便說說
: 沒有切實地去做,在台灣是不處罰的
: 除非有特別規定,不然你只是隨便說說
: 只要你沒有行動、沒有準備、連問都沒有問
你的以上我可以認同 去看法條台灣寫的真的很模糊
但也就是這麼模糊
所以又可以自我解讀
他這言論燒這麼大
我們党又在效法對岸
我其實很能理解党為什麼這麼做
畢竟還有40%要鞏固
又燒這麼大
直接趕走比較乾脆
反正法條本來就寫的模糊狀態
但我回這篇不是要講以上的廢話
那我推文就可以回
我是很好奇
假設這位亞亞
他事件開始燒起來的時候
他直接po一個影片
內容就直接道歉
承認他只是想博對岸眼球
看能不能利用兩岸問題跟他女兒
紅起來賺點外快
其實他內心還是很愛台灣的 等等不拉不拉的
這樣看起來就沒有危害國家安全跟社會安定了
反而還幫了党一把
死忠的聽起來應該也滿爽的
可以在那邊「你看 他們只是愛錢」而且這類梗圖也不少了
這樣應該可以安全下莊吧
只是未來可能要面臨更恐怖的紅共
: 是達不到犯罪程度的
: 又不像韓國
: 他們的國安法明確的寫了,不可以為北韓喉舌等等,才叫犯法
: 反觀台灣的國安法或刑法,有任何一個條文是限制人民"亂講話"的嗎?
: 所以這就是一個政治判案
: 為的就是 激化族群對立
: 只有越對立,衝突才會越劇烈,社會就會更不安定、更不團結
: 而這都是 中國跟美國想要看到的結果
: 就是要你台灣 亂
: 你台灣越亂,美國可以賣越多軍火,勒索更多更多的好處
: 中國才可以越輕鬆的 統一台灣
: 誰想要製造台灣混亂的? 那他一定就是 台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