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eses (areses)
2025-03-21 10:13:57這就屬於吹毛求疵了,監視器最大的問題是程式問題導致暗藏後門,但如果你只是進口零部
件,然後自己進行後期生產,就消除了監視器的國安風險。
所以改標這個詞是否有誇大值得商榷,畢竟如果僅僅改標,或者更改使用界面,那用戶在使
用過程中早就發現了。
如果軟體中有關部分是自己的,那何來風險一說呢?
※ 引述 《Comebuy (三分鐘熱度)》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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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中央通訊社
: 2.記者署名:劉世怡
: 3.完整新聞標題:昇銳電子涉進口中國製監視器改標MIT販售 董事長100萬交保
: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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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昇銳電子」涉嫌從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等零件組裝後
: ,貼上「台灣製造」標籤後出售,檢調昨天發動搜索約談。士檢複訊後,今天諭令江姓董
: 事長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
: 昇銳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公司所有作業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 ,調查程序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
: 法務部調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發現昇銳公司監視器主機有回連中國雲端服務伺服器情形
: ,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
: 調查局資安工作站查出,昇銳公司及其子公司長期自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的主機板、外殼
: 及線材等零組件,在台簡易組裝後,即貼上「MADE IN TAIWAN」或「台灣製造」標籤,並
: 出具不實證明文件,於民國109年至113年間得標國內多件政府採購案,使經辦採購人員誤
: 信昇銳公司產品為台灣製造而通過驗收。
:
: 調查局指出,本案違反「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經統計昇銳公
: 司及其子公司自98年至113年間自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相關設備逾1億美元,涉犯刑法詐欺
: 取財、虛偽標示產地等罪嫌。
:
: 案經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檢察官昨天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並約談江姓董事長及江姓副
: 董事長等人到案說明,也當場查獲虛偽標示產地的監視器主機共計2000餘台。
:
: 士林地檢署新聞資料指出,檢察官複訊後,依刑法商品虛偽標記罪、詐欺取財等罪嫌,諭
: 令江姓董事長100萬元交保、江姓副董事長30萬元交保。
:
: 檢方強調,為維護工商秩序,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繼續嚴查相關不法案件,盡力維護民
: 眾權益。
:
: 調查局重申,近來境外駭客組織持續對國內重要機構發動網路駭侵攻擊,依據規定,公務
: 用的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原則不得使用中國廠牌,呼籲國內廠商勿為近利
: ,進口中國資通訊產品後貼牌販售,損及國家資安。(編輯:張銘坤)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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