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察(Inspection):在法律上,視察通常指的是官方機構對某一設施或活動進行的檢查
或評估,目的是確保符合相關的法律、規範或標準。
例如,政府部門可能對工廠進行安全視察,以確保遵守勞工安全法規。
訊問(Interrogation):在法律背景下,訊問指的是警察或其他調查機關在正式的情況
下詢問嫌疑人、證人或其他相關人員,以獲取對案件有幫助的信息或供述。訊問通常發生
在刑事調查過程中,且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權利保護,如被訊問者有權保持沉默或要求律
師在場。
但在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好像不同欸,特別是北檢?
備註
台灣的法律是不是很特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