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擬增3天身心調適假 蘇俊榮:有薪1

作者: ziso (ziso)   2025-03-20 18:28:29
※ 引述《Cartier (卡帝亞)》之銘言:
: 2.記者署名: 謝君臨
: 3.完整新聞標題: 公務員擬增3天身心調適假 蘇俊榮:有薪不用附證明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列席報告業務概況,
: 並備質詢。朝野立委關切增列公務員「身心調適假」進度。蘇俊榮表示,目前規劃在7天
: 事假內挪3天當身心調適假,不僅有薪水、不影響考績,也不用檢附證明,人事總處17日
: 已簽給考試院,考試院將會同行政院訂定。
: 行政院17日發函考試院,指總統賴清德於去年11月28日主持「總統府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
: 第2次委員會議」指示,請行政院研議增列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行政院建請考試院
: 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
: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今質詢時,詢問增訂公務員「身心調適假」進度,
: 包括假別適用範圍、假期長度、給薪方式,以及實際執行細節等。
: 蘇俊榮回覆,3月17日已簽呈行政院,也會送考試院,基本上會在7天事假挪3天做為「身
: 心調適假」,有薪水,服務機關不能拒絕,也不必檢附證明,並且不能做不利於當事人的
: 6.備註:
: 《勞工請假規則》第七條: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
: 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看到這內容就知道這群人根本就是在敷衍了事而已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三條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
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
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這性質跟家庭照顧假幾乎一樣 都聲稱不影響考績、帶薪 不得拒絕 當然家庭照顧要證明
問題是我一般請事假也不用證明阿..
然後也是併入事假7天去算 只是家庭照顧是7天都併入 身心假是3天併入
未來還可以做出一百種名目 反正都是併入事假 都是7天帶薪上限 有啥差別? 這還能歌功
頌德...質詢的人還跟著歡呼哩 一群人都在演戲
原文備註也錯了 勞工事假是無薪的 而且現在也只是開放公務員 那要拿公務員請假規則
來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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