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人涉詐騙案遭逮 駐星代表籲勿輕信快速

作者: gamania5972 (C'est la vie)   2025-03-18 1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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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昇鴻新加坡18日專電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人涉詐騙案遭逮 駐星代表籲勿輕信快速賺錢邀約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吳昇鴻新加坡18日專電)近期新加坡警方逮捕涉及詐騙活動的台灣人,駐新
加坡代表童振源今天指出,新加坡對詐騙犯罪的量刑重,且較難獲得緩刑,呼籲民眾切勿
輕信詐騙集團話術而誤入歧途,莫誤信「快速賺錢」的工作邀約,成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
具。
駐新加坡代表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期新加坡警方逮捕涉及詐騙活動的台灣人,這些
人受詐騙集團招募後入境新加坡,擔任詐騙車手,協助詐騙集團轉移資金,最後因可疑交
易引起商家警覺遭到逮捕。
駐新加坡代表處指出,相較台灣法規,新加坡對詐騙相關犯罪的量刑較重,且較難獲得緩
刑。根據新加坡刑法第420條詐欺及不誠實誘使交付財產罪,違法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
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依新加坡刑法第109條(教唆犯罪之處罰
)量刑,最高同樣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依過去經驗,新加坡法院對擔任詐騙車手者通常會判處1至2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普遍較
台灣重,並鮮少適用緩刑或減刑條件。
此外,新聞稿提及,依據新加坡量刑諮詢小組(SAP)去年8月提出的建議,即使僅提供銀
行帳戶或個人資料協助詐騙,仍可能被判處至少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駐新加坡代表處提醒,近期涉案車手通常經由網路「求職廣告」被招募,或被地下錢莊要
求來新加坡進行詐騙購物,以此作為「償還債務」的方式。
駐新加坡代表童振源表示,由於新加坡對詐騙車手量刑甚重,民眾切勿輕信詐騙集團話術
而誤入歧途,詐騙犯罪不僅嚴重影響個人前途與信用,更可能面臨長期監禁及高額罰款,
莫因一時貪念或誤信「快速賺錢」的工作邀約,而成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編輯:張
芷瑄)1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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