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ga5566 (宥嘉5566)
2025-03-17 17:24:42好奇問一下
12歲以下不是已經除罪化了?
理論上就算真的是小朋友偷東西,警察也不能怎麼做吧?
更何況這一案也不是現行犯
媽媽為什麼要跟著警察去派出所?
直接拒絕不就好了?
自已不懂法律,要怪誰?
※ 引述《lili712 (7年級韭菜)》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白珈陽
: 3.完整新聞標題:台中誠品480烏龍竊盜案嚇壞母女 警局長道歉:依調查結果懲處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誠品480前天(15日)發生誤報竊盜烏龍事件,導致1名母親與2個國小女兒被帶到派
: 出所詢問,引發社會議論。對此,台中市政府警局長李文章今天(17日)公開表示,對於
: 該名母親及女兒感到非常抱歉與不捨,市警局已指派督察人員對此案進行調查,將依照調
: 查結果對處理員警進行懲處。
: 李文章表示,關於15日發生誠品480誤報竊盜事件,員警帶回魏姓女士及2名女兒,造成魏
: 女的困擾,感到非常抱歉與不捨;現場處理的同仁有無疏失或過當,已指派督察人員調查
: ,將依照調查結果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