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
2025-03-16 19:48:19※ 引述《astrayzip 看板: Gossiping》之銘言:
: 其實我很納悶為啥綠營支持者對這個東西非常接受
: 因為現在早有國安法、反滲透法
: 而且法律效率等
: 也老早有速審法等立意是提效讓政府好快速辦案,另一方面又保證被告權益的法律
: 也就是說
: 目前台灣的法院是不需要特別弄啥「國安法庭」的
: 那幹嘛特別弄個新世代警總出來獨立於一般法庭?
德國獨立的司法系統是納粹取得國家統治權的最大的阻礙。
部分未臣服於納粹的司法人員對政治案件的公正審查
阻撓了納粹奪權的速度
尤其在國會縱火案中法院僅對嫌疑人范德呂伯判決死刑
但其餘嫌疑人判處無罪,這樣的結果讓希特勒非常不滿。
希特勒因此決定設立獨立於司法系統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設立3名人民法官,由納粹黨任命
法院的院長可同時擔任檢察官宣讀起訴書,並同時審判犯人
管轄案件為廣義的「政治犯罪」,何謂政治犯罪法院擁有解釋權
最初審判案件僅限於黑市、怠工、失敗主義,以及叛國之類的案件
之後逐步擴張審判範圍,最終人民法院連經濟犯罪也可以審理
納粹通過逐漸的弱化、矮化原有的司法系統,將司法變為附庸
為什麼要另外弄出一套司法審判系統呢???
當然室溫水煮青蛙要把司法徹底掌握在手上阿
今天只審理國安案件
改天連政治獻金都算國安案件
最後連買淘寶大概都是國安案件了
而且法官可以兼任檢察官
檢察、審判一體就看你怕不怕
北檢說你有罪,你就一定有罪
真的太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