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發現 很多台灣警察 超愛亂開槍打輪胎
而美國警察卻很少開槍打輪胎
因為他們認為,你有時間打輪胎 代表情況不危及,可以選擇其他不用開槍的手段,像是
叫直升機,叫警局 擺路障 刺胎帶 PIT攔停
所以 沒必要開槍打人的場合開槍,在美國 好像是很麻煩的事情
而台灣警察卻常常在沒必要開槍的情況下 開槍打輪胎
如果情況真的緊急到 需要開槍,應該是打駕駛而不是打輪胎這種毫無意義的行為
反正在 美國警察眼中 在沒必要開槍的情況 打輪胎 是執法過當 會被告
當生命受到威脅 有必要開槍的時候 都是往人的身上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