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清德宣布恢復軍審 國防部拋5大面向修法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25-03-13 17:58:16
: (三)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現行國軍任官、任職、服役等規範,並未針對軍法官有
: 特別規定,相較於法官法對於從事審判者應有之制度性保障,明顯不足。未來國軍將參考
: 法官法制度精神,對於軍法官任免、遷調及評鑑、淘汰等,將研訂「軍法官人事條例」,
: 有別於一般軍人人事制度,以確保公正獨立。
關鍵問題是,現行制度哪裡有問題?
現在這些犯罪的人並不是不用受到審判,
仍是有在一般司法體制內接受審判,只是沒有在軍法體系審判而已。
難道是現在的法官獨立性受到質疑,所以才要另外弄一個獨立軍法制度?
如果現在的法官有獨立性,又何須再弄一個系統出來強調有獨立性呢?
如果現在的法官沒有獨立性,那又如何保證新立的軍法官有獨立性?
追根究柢,該討論的是現行法官判決是否有失公平獨立性,
以及如何強化一般法官的獨立性,而不是去新弄一個系統吧,
我在這當中完全看不到建立新系統理由。
唯一我能想到的理由是,戰爭快到了,
必須讓軍法系統的人員儲備先建立起來以便到時可以直接運作。
但是政府卻又從不正面討論戰爭可能性的問題,
既然政府不承認戰爭風險有升高,那就根本不用理會這種無理由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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