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tani (喵喵)
2025-03-13 10:56:51※ 引述《bonela (Chen Wei 薇)》之銘言:
: 如題
: 眾量級Andy遭淨身出戶疑雲越燒越烈
: 有網友跑去家寧合作廠商留言
: 結果遭診所表示行為已違法
: https://i.imgur.com/ODXT9MH.jpeg
: 看來不論是家寧一家或合作廠商
: 法律觀念都很強
: 看來我該精進我的法學常識才能保護好自己
: 有掛?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637295?page=2
過去就曾有司法判決,一名民眾未去餐廳用餐就惡意留下1星負評,在刑事上被法官認定
構成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40天;民事部分則是以侵害他人商譽權,判賠1萬元。相信此
案例也足以讓「無聊」的網民們引以為戒。
告人這一點,塔綠斑的店很喜歡告給負評的人
希望常常被青鳥出征的店家應該要多學一點
看到青鳥來鬧,就讓他們上法院留個前科
還有這判例很無聊,但就是有人被判刑過
所以大家自己小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