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眾量級Andy爆出被前女友家寧一家坑慘的新聞
8年心血只拿25%股權,每月固定薪水幾萬元
分手後連這25%都被迫簽轉讓書
還被踢出社群管理權,甚至被革除董事職位
問了身邊一些離婚、長跑分手或已婚的朋友,情況驚人相似:
有個大學同學結婚十年,辛苦打拼買房買車
離婚時發現所有資產都登記在老婆名下
最後只能拿走自己的衣服跟一台電腦
另一個朋友每月薪水90%上繳給老婆
想買個3千塊的耳機還要跪算盤,最後被嫌浪費
公司同事幫女友家做生意十幾年
結果女友劈腿,連店面一起被扛走
有沒有八卦,現在的男人都這麼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