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

作者: SAMMY728   2025-03-12 18:09:56
看到這種起訴書, 真難相信這是台灣的司法品質.
1. 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
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
A: 發表政見,為論壇致詞,就表示深知相關法令?
2. 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
A: 北檢用甚麼證據知道這段的? 有人證物證嗎? 沒有那就是編故事了.
3. 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
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
A: 既然兩個人單獨會面,北檢怎麼知道兩個人在裡面說甚麼做甚麼?
4. 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
、「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
「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
「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
A:
i. 哪一個會議是柯文哲自己做的決定? 公文都是由下往上呈的,
沒有下面的各局處的同意, 公文怎麼呈到柯文哲的桌上.
那如果,今天案件由各局處都確認沒有問題,呈到柯文哲的桌上,
那柯文哲可以僅憑自己的看法,而不簽或者修改嗎?
ii. 議員說違法,就是違法嗎? 違法是由誰認定的?
如果這個案子可以按照這個邏輯來辦.那未來,反對黨只要有議員說違法,
是不是都可以說"議員說違法仍執意XXX".
5. 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
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會之行政程序中,
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
A: 這些人基層公務員提出違法的質疑,他就是違法嗎?
難道一個開發案或一個案子要做,有幾個人說違法,政府單位就要當成違法而不能做嗎?
這麼重大的開發案,眾多基層公務員提出違法質疑,公文還可以送的出去?
那裏面有人贊同的意見,同意通過的這些人,這些人怎麼沒有被起訴?
6. 與柯O哲、沈O京共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
A: 東西在哪?
今天你可以討厭柯文哲,但是這樣的辦案品質,
哪天發生在你支持的政黨,發生在你我身上, 你可以接受嗎?
※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輕)》之銘言:
: 因為圖利罪的容積率沒問題啊
: 現在是要怎麼打
: 其它行賄罪 要把政治獻金當成賄款 這就有得打了
: 更不用提某時某地收受賄絡的圖利罪
: 現在的證據就EXCELPAY 等著看司法下限
: 你不打成貪汙就是穩死的 我是說北檢
: 小沈混那麼久怎麼可能不懂
: 查不出金流 傻鳥只會越來越少
: 清德宗不會樂見的
: 現實是有沒有這筆錢 不知道
: 但是北檢押人取供 指示栽贓是沒有疑問的
: 柯柯
: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65003.aspx
: (一)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
: 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
: 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
: 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
: 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
: 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
: 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
: 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
: 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
: 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
: 、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
: 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
: 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
: 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
: 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
: 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
: ※ 引述《hurtmind (智障!)》之銘言:
: : 先用前例來看
: : 李述德被判圖利
: : 遠雄的零權利金合約還是合法有效
: : 後來是透過技巧談判
: : 讓遠雄放棄零權利金重新議約
: : 檢方要沈慶京咬柯文哲
: : 檢方要的是1500萬期約貪污
: : 圖利不需要小沈的期約指控
: : 如果京華城變成期約貪污
: : 那整份都市計畫的合法性就完全失去了
: : 只有圖利就是公務員自身的錯誤
: : 不能直接歸咎於廠商
: : 要沈慶京指控柯文哲期約貪污
: : 就是要沈慶京自斷京華城合法性
: : 這是多少金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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