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想知道人民是否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戶籍法的規定去入中國籍
邏輯上來說不是應該自己去查
看臺灣公民有多少具有中國國籍才對嘛?
畢竟你要「嫌犯」切結自己沒有違法,本身就是很弔詭的作法
結果查了一下還真的有欸!
https://tinyurl.com/29jx7nhx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30350048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13 日
「本件貴部為清查截至目前為止臺灣地區人民出境大陸地區滿 2 年未入境,且在大陸地區
設籍情形,擬將出境滿 2 年未入境戶籍遷出(國外)登記,首站出境大陸地區之計 2 萬
4,535 人名冊,提供陸方請求協助比對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籍情形乙節…建請請再
予釐清斟酌。」
內政部想把去中國兩年沒再入境的2.4萬人名單給對岸,要對岸幫忙查看看這些人是否在中
國有設籍,又擔心違反個資法,所以先去問法務部意見XD
後續怎樣我是不知道啦,但是為什麼會覺得老共會鳥你啊?真的是蠻有創意的作法呢!XD
※ 引述《seiya2000 (風見)》之銘言
: 「具結」未持中國身分證擴及公營事業 陸委會:大多數現職人員配合
: 自由時報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974770
: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政府清查公務人員有無持有中國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護
: 照,清查範圍擴大至公設財團法人與公營事業。陸委會今日強調,本項宣導及清查工作推
: 動迄今,獲得絕大多數現職人員的配合,進展非常順利。
: 根據具結書內容,政府要求公務人員須具結確無兩岸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未在中國大
: 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 對此,陸委會表示,公設財團法人或公營事業是由政府公款出資設立,絕大多數由政府指
: 派官員或代表人擔任負責人,受主管機關指揮監督並執行特定政策任務,其所聘用人員必
: 須符合法律和用人標準。
: 陸委會指出,政府信賴絕大多數同仁都會遵守國家法律,也充分相信全體軍公教人員、公
: 營事業及公設財團法人員工的具結結果。本項宣導及清查工作推動迄今,獲得絕大多數現
: 職人員的配合,進展非常順利,各項工作很快就會陸續完成。政府感謝絕大多數現職人員
: 對清查工作的配合。
: 下一步就是全體國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