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3-08 14:38:22主要只談可行方案三、四:
※ 引述《Fortran (Fortran)》之銘言:
: 以下是我覺得可行的方案:
: 1. 房貸全免或部份減免
: 2. 馬上槍決死刑犯
: 3. 修法詐騙車手唯一死刑
中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併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
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因此只能說,有夢最美、建議別醒來了吧...
: 4. 開車撞到人,輕傷者扣車,重傷者死刑
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
・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順便附上第一百三十四條:
【重大責任事故罪】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5. 比照日本,有停車位才可買車
: 這樣我就願意統一
從上述資料看來,可以表示的是:
是否同意「統一」,這攸關歷史大業,不是隨便玩玩的
且如果只是為了矯治犯罪,中國的罰則根本沒有台灣的重,尤其是「車禍」類型,除非能
證明肇事逃逸或出於故意,否則兩個字,「休想」!
至於其他可行方案,這也要看中國是否願意
對人權的漠視,才能讓他們自作主張,不顧國際的呼聲而執意行刑,這類行為不是單靠統
一便能解決
且香港、澳門基本法都沒有「死刑」罰則,一國兩制實施得很體面周到,司法制度不同自
不應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