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牙醫夫與太鼓老師外遇 妻傳2人性愛照遭判

作者: seibu (難過)   2025-02-22 14:44:3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名稱: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牙醫夫與太鼓老師外遇 妻傳2人性愛照遭判刑4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市陳姓牙醫與一名太鼓老師外遇,同為牙醫的陳妻許女,在陳男手機發現他與小三發
生性行為的照片,存到電腦內當證據;許女後來將此照用LINE傳給太鼓老師的學生吳女,
吳女又拿給太鼓老師學生陳女觀看,但陳女拒絕觀看;太鼓老師得知此事,對許女、吳女
提告,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未經他人同意供人觀覽其性影像罪,判許
女有期徒刑4月,吳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前年11月8日下午許女、吳女2人用LINE對話,許女稱「賤女人真的好可怕」
、「賤女人很想入住中山路」,也傳送陳男與太鼓老師的性影像及電腦資料夾清單,名稱
有「車震性交照片」、「開房間性交照片」、「開房間性交攝影檔」等,吳女則回「妖女
手段太厲害了」;去年1月19日,吳女則要拿照片給陳女看,陳女拒絕不看。
許女說,存影像是要蒐集證據提告侵害配偶權,因吳女關心訴訟,她才傳先生與小三的性
影像給她,也提醒不要外流,沒有散佈意圖。
吳女稱,太鼓老師在課堂否認與陳姓牙醫外遇,自己為許女感到不值,關心許女時,許女
傳外遇性影像給她;去年1月為證明自己沒說謊,才要拿照片給陳女看,但陳女拒絕,並
無散佈、侵害隱私的意圖。
陳女說,吳女說太鼓老師行為不檢,不要再上她的課,並要拿手機裡的太鼓老師裸照觀看
,因不想知道也不想看而撇頭未看。
法官認為,許女傳送性影像給吳女,未經太鼓老師同意,侵害其對性影像資料掌控權,傳
送相關話語,損害太鼓老師名譽意圖甚明,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供人觀覽,無視性影像外
流風險,侵害太鼓老師性隱私;吳女欲拿照片給陳女觀看被拒絕,則犯未經他人同意,無
故以他法供人觀覽告訴人之性影像未遂罪。
法官考量許女、吳女否認犯行,未與太鼓老師調解,判許女有期徒刑4月,吳女有期徒刑3
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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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59316
6.備註:
牙醫與太鼓達人:咚咚咚 咚咚咚
看起來很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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