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曹興誠第二篇聲明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5-02-18 00:18:09
我奉勸你各位
要談這件事可以
但最好像我一樣 引述新聞
然後討論新聞的報導、討論你覺得是真是假就好
不要讓自己從【新聞討論者】 變成【訊息散播者】
誹謗罪有一條規定:
「與公眾利益無關的私事 就算是事實 也成立誹謗」
如果你覺得自己聰明到
可以說服法官 說曹興誠私事跟公眾利益有關
那你才去散播
反正謝寒冰是一定會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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