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陳家倫
3.完整新聞標題:
越南民眾買保育類猴子熬藥膏 遭罰款50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河內12日專電)越南義安省50歲男子阮景功購買3隻被列為保育類的
猴子準備熬成藥膏,遭有關單位開罰3.9億越南盾(新台幣約50.1萬元)。
越南前鋒報(Tien Phong)報導,義安省警方表示,現行犯阮景功(Nguyen Canh Cong)
被捕時,正在運送兩隻已明顯死亡的紅面猴與一隻黃面猴。這三隻猴子皆屬於越南所定義
的瀕臨絕種、珍貴和稀有森林動、植物。
阮景功在警詢時指出,這些猴子都是向一名不知名人士購買的,目的是為了熬成藥膏。
越南民間偏方認為,婦女若出現食慾不振、失眠、貧血、面黃肌瘦、盜汗等情況,服用猴
骨膏可達到補血、強身的效果。然而這些說法都經不起科學檢驗。
經警方查明,阮景功觸犯2項法律,包括非法運輸林產及非法購買林產,但他的違法行為
還沒達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警方因此建議義安省政府以行政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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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安省副省長裴青安(Bui Thanh An)決定對阮景功開罰3.9億越南盾(新台幣約50.1萬
元),並沒收這3隻已經死亡的猴子。
越南法律規定,在網路上非法廣告販賣野生動物最高可被處以1億越南盾的行政罰款。非
法買賣、運輸、飼養、持有野生動物可被處以5000萬至2億越南盾的行政罰款;涉及刑事
犯罪最重將面臨12年有期徒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502120390.aspx
6.備註:
這名男子買3隻猴子,是因為相信偏方,宣稱:
婦女若出現食慾不振、失眠、貧血、面黃肌瘦、盜汗等情況,
服用猴骨膏可達到補血、強身的效果
50萬是從越南盾照匯率換算台幣 (原幣為3.9億越南盾)